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鸿运国际与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落實好自律攀大人培養「過程一流」 ,促進學生成長成才「增量一流」的總要求 ,根據《關於加強高等學校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的意見》《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等法規和學校《關於新時代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的實施意見(修訂版)》《班主任隊伍建設管理辦法(試行)》《輔導員崗位績效考核辦法》等規定 ,結合鸿运国际与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班主任是學生思想教育 、日常管理的重要組成力量 ,須與輔導員共同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引領 、學風建設牽引 、職業就業引導 、回應溫暖學生等教育管理服務工作 ,在育人過程一流中實現學生綜合素質增量一流 。
第三條學院成立班主任聘任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並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 ,院長 、黨委書記任組長 ,黨委副書記 、副院長任副組長 ,學生科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 。學院堅持黨政齊抓 ,全面落實「輔導員+班主任」工作制度 ,把班主任隊伍建設作為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 ,結合實際 ,整體規劃 、統籌安排 ,不斷提高班主任的專業水平和職業能力 。
第二章 要求與職責
第四條班主任工作要求 :恪守愛國守法 、敬業愛生 、育人為本 、終身學習 、為人師表的職業守則;全方位接觸學生 ,關愛學生 、服務學生 、陪伴學生 ,與學生做朋友 、同發展;助力學生熟悉專業 、知曉方法 、自律自強 、樹立信心 ,提升學習能力和綜合素養;把握學生成長規律 ,不斷提高學生思想水平 、政治覺悟 、道德品質 、文化素養 、自律意識 。
第五條班主任工作職責 :
(一)思想政治引領
引導學生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緊扣時代脈搏 、三線精神和「自律攀大人」立德樹人落實機制 ,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中國夢宣傳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 ,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 、人生觀 、價值觀 ,有針對性地幫助學生處理好思想認識 、價值取向 、學習生活等方面的具體問題 。
(二)學風建設牽引
1.開展專業教育 。幫助學生了解所學專業的培養目標 、執業要求和發展前景 ,增強學生學習專業的興趣和信心 。
2.指導學業規劃 。根據學生實際 ,與學生進行談話輔導 ,幫助學生認知自我 ,認知職業目標 ,提出符合學生個性發展的指導性意見 ,幫助學生做好學業規劃 。
3.做好學業幫扶 。對學業困難學生 ,主動了解其學習情況 ,通過談心談話 、課後指導等方式 ,幫助學生樹立學業信心 ,做好學業困難學生的幫扶與轉化 。
4.開展創新教育 。指導學生參與科研立項 、創新訓練 、學科競賽等科技創新活動 ,提升學生的創新意識 。
(三)職業能力培養
為學生提供科學的職業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以及相關服務 ,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 ,幫助學生了解就業創業形勢 ,提高學生就業創業能力 ,解答學生就業創業中遇到的問題和困惑 ,引導學生到基層 、到西部 、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 。
(四)回應溫暖學生
常與學生呆在一起 ,主動「噓寒問暖」 ,及時回應學生關切和疑問 ,通過與學生聊天談心 、體育運動 、勞動實踐等 ,全面了解學生情況 ,及時發現學生中存在的問題 。定期與輔導員 、任課教師做好溝通聯繫 ,發揮好橋樑和紐帶作用 ,協同做好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
第三章 遴選與聘任
第六條學院按照行政班級為每個班配備1名班主任 。
第七條學院選定政治素質高 、業務能力強 、關心關愛學生的人員擔任班主任 ,按照個人自願申請 、學院審批的流程聘任班主任 。
第八條班主任原則上在學院內部選取 ,班主任所帶班級應和自己的專業相近 ,其它學院 、黨政群團 、教輔部門特別優秀的也可以申請 ,比例不超當年聘任班主任總數的10% 。
第九條班主任聘期不低於2年 ,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 ,須本人提交書面申請 ,經學院審批同意後報學工部備案 。
第十條班主任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
(一)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堅定的理想信念 ,聽黨話 、感恩黨 、跟黨走 ,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 ,有較強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別力 。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工作責任心 ,能傾情投入 ,尊重 、理解和寬容學生 ,在育人過程一流上爭當示範 ,結合自身實際 、用好自身資源 ,助力學生綜合素質增量一流 。
(三)熟悉學校教育管理的相關規定 ,緊扣三線精神和「自律攀大人」立德樹人落實機制 ,幫助學生「優雅轉身」 。
(四)具有一定的學業指導能力 ,能夠指導學生學業發展 ,強化學生自律奮進信心 。
(五)具有較強的紀律觀念和規矩意識 ,遵紀守法 ,為人正直 ,作風正派 ,廉潔自律 。
第四章 管理與考核
第十一條學院推行「輔導員+班主任」工作制度 ,輔導員 、班主任工作經歷是晉升高一級職稱的必備條件 ,每晉升一級職稱需有一個聘期班主任工作經歷 。首批班主任聘期從2023年1月1日計算 。
第十二條班主任業績津貼納入績效工資發放 ,按不低於學校核發標準(2000元/年)發放;對工作表現突出 、成效顯著的班主任按現任班主任總數的10%評選「優秀班主任」 ,給予一定獎勵 ,並推薦到學校進行評優評獎 。
第十三條學院要加強對班主任的管理引導 ,實化班主任工作 ,強化班主任與輔導員工作的銜接 ,發揮班主任和輔導員在學生教育管理中相互補充 、相互強化的作用 。
第十四條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學院考核小組評價(60%)和所帶班級學生評價(40%)共同組成 。
第十五條班主任考核的特殊情況 :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不得評為優秀 :
1.所帶班級學生出現重大事故的;
2.所帶班級學生或班級出現打架鬥毆等群體性事件 ,影響較壞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直接評定為不合格 :
1.由於自身工作不力 ,直接導致重大事故的;
2.違反師德師風的;
3.傳播不良思想 、反動言論 ,造成負面影響的;
4.忽視個人世界觀改造 ,信教或參加宗教 、邪教活動的;
5.其他經學校認定為不合格情形的 。
第十六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
(一)班主任的考核結果納入學校教職工年度考核 ,班主任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年度考核不能評優 。
(二)班主任工作當年考核不合格的 ,不發放當年的班主任業績津貼 ,工作當年不計為班主任經歷 ,不得作為評審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
(三)獲評「優秀班主任」的教職工 ,在評優評先 、崗位評聘 、職稱評審等方面 ,同等條件下優先 。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土木與建築工程學院負責解釋 。
攀枝花學院土木與建築工程學院
2023年1月12日